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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 2009-09-27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8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听取了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公路局、农机局等有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到公安局交通事故车辆抢险救援中心、交通局广威停车场、城管局郎家洼停车场等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召开了相关人员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明显加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趋于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县政府重视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工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采取悬挂和刷写宣传标语、摆放警示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举办法制培训班、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县交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同时,还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向专业运输单位、驾驶学员及相关人群开展宣传活动;县城管局采取悬挂过街条幅、设立固定提示牌、曝光违章停车行为等形式,深入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教育;县公路局以开展“公路路政日”活动为契机,组织路政管理人员上路设点进行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县农机局在农忙期间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了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资建设力度,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资金,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加大对道路的改造、维护力度,先后对东红路临朐段、县城龙泉路等重要路段进行了改建;对县乡道路中的部分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及时进行改造,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震荡标线,安装了防撞护栏;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路段普遍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并建立了电子监控系统,在8处重要路口配备了电子眼,有效地提高了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三)依法加强监管,较好地保障了道路安全畅通
  县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了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了执法管理工作。县公安局实行交警执法与多警种联合执法相结合,以重要路口、重要时段、重大节庆为重点,加强流动巡逻、定点执勤和夜间执法检查,积极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违法交通案件28000多起。县交通局、公路局分别针对客运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培训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违法占道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加大了巡查、稽查力度。县城管局从严查处违章进城超重车辆458辆,联合交警大队处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2730余起。特别是县政府组织公安、交通、砂管、城管等部门严查违法拉砂车辆等专项整治活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情关注与支持,较好地遏制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注重队伍建设,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各职能部门适应新形势需要,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和管理。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有的还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着力加强体能、技能训练,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以制治警、从严治警,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我县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被调查的对象中,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总体状况“一般”或“差”的占到了42%。
  (一)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够有力,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不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特别是一些驾驶人员的守法意识不强,不按信号灯通行、酒后驾驶、违章停车等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据调查问卷统计,仅有10%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县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强。加强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显得既非常迫切又非常重要。
  (二)严格执法管理的任务依然繁重
  群众普遍反映,各职能部门在依法管理、从严治警方面还有一些差距。特别是在治理违法拉砂车辆、超限超载等方面的措施不够硬,违法违章车辆集体闯关、超速行驶、伤及无辜、威胁民警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工程车无牌运营,出租车违章行驶,黑出租乱拉乱载,农用车捎载学生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城区交通拥挤、部分路段秩序混乱的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学校附近经常出现堵车现象。集市占道经营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仅潍九路、大沂路等干线公路两侧就有29处集贸市场,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对道路桥梁两侧违法搭建、乱挖乱采,以及城区车辆行人违章通行、车辆占道停放的整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存在着习惯性思维,还不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要求;有的存有特权思想,以权谋私,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
  全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乡道路部分路口、弯道、坡道不符合安全条件,急弯、陡坡危险路段较多,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缺乏;二是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动态监控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置落后,数量不足,且更新、维修不及时;三是城区停车场位太少,客观上导致占道停车现象屡禁不止,管理难度很大;四是部分道路、桥梁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对一些事故多发路口和路段整修改造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依然存在。
  (四)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有力
  尽管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责,但有的部门未能认真履行,搞好协调配合。特别是对于综合整治超限超载超员、涉砂违章车辆、城区违章停车、集市占道经营等问题,涉及公安、交通、城管、公路等多个管理主体,但多数情况下是部门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缺乏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了工作难度,导致了工作上有时出现人员不足、力度不够、疏于管理、互相推诿的尴尬局面。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使交通安全法规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要通过经常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条幅、设立固定提示牌,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放宣传材料,营造依法行车、文明走路的浓厚氛围。要继续采取分层次、有重点地组织驾驶人员学习培训,举办法制专题讲座、进行以案说法等形式,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加快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以满足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力度,尽快打通城区断头路,拓宽改造潍九路等重要干线公路,并完善交通信号、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要认真落实“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完善路牌标志,及时排除道路安全隐患。要继续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在主要路口或一些重要路段增设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装置,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切实做好停车场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停车场建设进度,以减轻城区停车压力。要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交档次,增加班次,规范公交运营秩序,进一步缓解城区交通拥挤状况。
  (三)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要突出重点,坚持在车辆违章频繁路段、事故多发时段和交通流量密集点段,强化路面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学生接送车及中型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重点监管。要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查处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章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并持之以恒。要从车辆登记、检验、审核,驾驶员教育培训,营运市场准入等方面认真抓好源头管理。要强化综合执法功能,组织公安、交通、公路、砂管等部门,坚决打击违法拉砂车辆集体闯关、暴力抗法等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大力整顿规范砂资源市场秩序,加强现有砂场管控,严格运砂车辆准运证管理,对在涉砂问题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说和讲情者,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促进执法人员在准确领会相关法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管理的主动性。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执法队伍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在加强执法和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与社会公众互动沟通的渠道,增强执法管理透明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要协调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在人力、经费、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优化工作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水平。
  (五)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县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要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真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考评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密切联系沟通,努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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