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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时间: 2009-01-05

      12月4日,临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许孝义,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刘兴禄、张在益,副主任许孝新、张美春,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巨德义,副主任衣萍及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学富主持会议。
      会上,郭宝花副县长首先提请了《临朐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议案,县旅游局局长孙秉明作了关于《临朐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随后,会议进行了分组和集中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委员张在益就规划作了集中审议发言。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原则批准《临朐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办法》。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实施好《临朐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要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营造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氛围;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旅游区和旅游景点的详细性规划,高标准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要有效整合旅游资源,形成整体竞争力,切实促进全县旅游产业的发展。会议强调,要认真执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人事任免办法,代表联系办法,努力实现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副县长郭宝花,县法院院长李广兴,县检察院检察长法云江,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镇人大副主席,各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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