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
临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朐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为170名,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严格按法定程序选任,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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