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4年9月27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6月下旬开始,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对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到潍坊泰钢钢结构有限公司、黑山林场、冶源水库、山水水泥土山矿区等现场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有关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县国有土地总面积274.69万亩。其中,耕地61.97万亩,建设用地34.9万亩,园地54.1万亩,林地83.31万亩,草地8.4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3.6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6.41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86万亩,其他用地 17.92万亩。全县累计发现矿产地180多处,各类矿产40余种,已开发利用17种。全县国有林场经营面积9.49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9.28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97%以上。2023年全县降水量为510毫米,统计计算地表水资源量约1.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约1.37亿立方米,重复水量约0.3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约2.32亿立方米。全县现有湿地公园6处,总面积4.95万亩。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坚持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规划引领,自然资源空间格局取得新成效。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统筹、优化作用,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积极推进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6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形成阶段性成果,32个村庄规划完成评审。二是科学规划土地使用,完成2023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合理控制土地供应,2023年,共上报58个批次建设用地,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95亩,供应土地5906亩,处置闲置土地138亩。三是对全县水资源进行总量控制,加强“三条红线”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制度,充分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注重基础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取得新局面。一是持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积极推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去年新增耕地1884亩,并顺利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二是加强矿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断提升矿山检查质量。三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严把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认真落实限批制度,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四是不断提升林业资源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做好国土绿化、湿地公园管理、森林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积极助力生态临朐建设。
(三)夯实生态理念,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取得新突破。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持续推进土地、矿产、水、林业等资源的保护治理。一是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完成了沂山风景区下伏峪村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3处恢复治理项目,新世纪石材有限公司新台矿区等两处矿区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绿色矿山建成率达 80%。二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制定《关于做好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以高标准完成沂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全县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三是严格水资源保护,印发《临朐县2023年重点河流协同治理工作方案》《临朐县2023年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例行巡防” “生态警务”“行刑衔接”等措施,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四是持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印发《2023 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案》,编制完成2023年度国家中心测报点工作历和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后基数调查,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工作,2023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面积达到1.683万亩。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和讨论的情况看,我县自然资源资产在管理、开发和保护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还需提高。一方面,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中还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数量轻质量、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在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用生态红线等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宣传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包括企业和广大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二)资源利用率不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而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得越来越紧,不能及时满足部分项目的用地需求,导致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2023年全县立案查处违法占地135起,占地面积554.5亩。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化程度不高,亩均土地贡献率相对较低,闲置低效用地规模依然较大,土地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由于后续投入、预计不足等原因,不能按时完工,导致土地效益降低。三是我县矿山企业主要从事原材料简单加工销售,智慧化、高端化、集约化矿产企业少,现有2处建筑石料用灰岩和1处饰面用灰岩均以生产建筑骨料石子为主,矿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三)资源保护任务艰巨,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一是耕地保护任务艰巨,耕地流出存量问题较多,我县“十三五”期间耕地共流出43.3万亩。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 2024年我县需恢复耕地5.15万亩,任务重、压力大。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任务较重,目前,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持续蔓延,我县作为省级重点预防区,松林面积大,且处在潍坊市边界、紧靠省内重点疫区,随时面临传入和扩散的风险。三是土地预审制度不够完善,部分涉及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对林地征占用审批流程履行不到位,造成涉林违法图斑居高不下。四是水资源承载压力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和隐患尚未彻底解决,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工业、农业、旅游业和生活用水紧张的形势比较严峻。
(四)日常执法体系不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一是自然资源管理体系不够理顺,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职责不清、联动机制缺失,导致管理中涉及的农、林、水、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以水资源管理为例:目前,我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分属水利、住建、审批服务、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城市与农村用水、地表水与地下水管理、水量与水质监测、供水与蓄水工作等实行分割管理,管理界限不清,在水资源的统一规划使用和日常监管工作上存在“九龙治水”、界限不清问题。二是在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上,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分离,执法人员编制在综合执法局,日常执法却分属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存在职责不明、权责不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不够、行刑衔接不顺畅等的问题,没有真正达到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目的。以林业部门为例:机构改革后,对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进行了调整,全县林业资源的部门监管、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分别由林业中心、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承担,监管与处罚主体分离,各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在体制上出现了多头管理的现象。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且执法人员老化现象比较严重。现在自然资源执法队伍中,年龄50岁以上人员占53%,年龄结构偏大,加上基层执法巡查任务重,执法压力大,现有执法队伍不能完全满足当前严峻复杂的执法工作需求。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要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以加强资源资产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目标,积极推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三是要树牢绿色发展导向,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资源保护高水平。
(二)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加强自然资源基础管理。一要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组织开展并有效推进全县自然资源清查,建立健全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确保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二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占用林地审批制度,狠抓空间规划布局和用途管理,强化政策引导,研究制定耕地保护激励办法和种粮补偿机制,有效提升粮食种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根本上减少耕地流出问题。三要全面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制,持续夯实和完善基础设施,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四要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健全水质保障体系,强化单(联)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全力补足单(联)村供水短板,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积极探索创新,做到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一要深入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二要创新土地资源供给方式,尝试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差别化供地模式,积极开展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打好盘活存量“组合拳”,促进精准供地、统筹保障。三要以发挥土地最大效益、提高单位面积GDP产出为目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土地开发利用空间,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升现有土地利用率。四要引导矿山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向高附加值、高效率转变,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五要在严格林地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县林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不断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四)理顺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执法监管工作合力。一要进一步完善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管理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以整个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为管理对象,加强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推动形成衔接有序、信息互通、配合有序的有效管理机制。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土地、矿产、林业、水利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始终守牢自然资源保护底线。三要不断理顺执法体系。针对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出现的薄弱环节,结合我县是林业大县、生态强县等的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着力解决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权责不清、体制不顺、力量不足等问题。四要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各类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于符合刑事处罚的案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五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配强、配齐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自然资源保护良好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引导,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全国土地日”等节点,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大力宣传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知识和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自然资源保护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尊法、保护自然资源的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