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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 2022-12-19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2年12月1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12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查看及个别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土地管理法修订后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普法宣传扎实推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为依法管理土地营造了较好法治氛围。注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积极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当好普法宣传带头人。坚持把镇村干部、企业负责人作为普法重点对象,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重点人群法律意识。在县电视台、潍坊日报临朐新闻开设专栏,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县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
  二是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强化。 认真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突出生态优先、耕地保护,积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三区三线”成果已通过部级审核,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为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依据。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定期开展“两规”一致性调整,在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内为华建特种铝材、智能铝家居、联科新材料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
  三是土地要素保障比较到位。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通过“增存挂钩”政策,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深入研究政策,精心谋划省、市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土地要素支持。2020年以来,先后争取省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万余亩,有效保障了我县发展用地需求。拓宽用地渠道,围绕“盘活存量”,扎实推进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000余亩。合理制定年度计划,科学有序供应土地,2020年以来,共出让土地22550余亩。
  四是违法用地行为查处力度加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按照“八不准”“六严禁”要求,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将违法占用耕地情况纳入各镇(街、园、区)科学发展考核,并严格执行。积极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扎实推进卫片整改,对典型违法用地,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县综合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巡查,协同执法,执法监察体制进一步理顺。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基层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仍需增强。有的干部对违法用地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以发展经济为名打“擦边球”;个别村干部依法用地意识、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有的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作为耕地承包方,有自主处置、随意种植的权利,导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频发。另外,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利益的驱动下,抱着侥幸心理,规避正规审批渠道使用土地,从而导致违法。
  (二)耕地保护任务艰巨。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即将确定县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我县保护耕地、守住红线的压力很大。近年来,粮食价格提升缓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较快,与特色农业种植相比,粮食种植收益偏低,一些镇(街、园、区)出现耕地“非粮化”问题。随着大批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留守人员年龄老化,部分地块出现撂荒现象。我县耕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整治复垦新增耕地空间有限,难以满足征地过程中占补平衡的需要。
  (三)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土地管理法规定,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从我县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来看,到2035年,我县每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足2000亩,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而从过去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看,我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比较低,特别是工业用地分布比较分散,用地规划、使用标准比较宽松。据相关部门统计,2019年以来,我县规上企业亩均税收仅为8.1万元,与全市亩均11万元的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从全县面上看,多层厂房很少,多为单层厂房。我县门窗加工企业数量众多,且适合建设多层厂房,但仅有少数规模较小、无法向周边扩张的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另外,目前我县还有部分批而未供及供而未用土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闲置。
  (四)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一是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国家土地保护政策日益趋紧,而受利益驱使,违法用地现象仍时有发生,导致每年都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清理整改。二是执法力度仍需加大。近年来,在对产业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整改时,多以完善手续为主,真正拆除的较少,在社会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同时,一些违法建设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时,难以真正执行到位。三是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县综合执法局派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执法中队目前仅有7人,且年龄构成老化,不能满足日常执法监察繁重任务的需要。
  三、下步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依法用地意识。本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内容比较多,之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又配套出台了许多政策规定,同时土地管理专业性比较强,许多业务难以理解,普法宣传工作需要持续不断加大力度,才能取得良好效果。要采取以案释法、现场执法宣传等多种方式,利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基层群众,增强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抓好日常宣传,对于上级出台的政策规定,要立即组织开展宣传,让干部群众及时掌握上级要求,依法依规用地。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春种秋收等有利时机,进村、进社区、进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教育覆盖面。通过持续不断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耕地保护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要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完善各镇(街、园、区)目标考核办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要全面推进“田长制”,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真正发挥各级田长特别是村级田长的作用,激活耕地保护的“神经末梢”。要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让群众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知道该种什么、不该种什么。要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搞好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强群众种粮积极性。要进一步摸清耕地后备资源,高标准组织实施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尽快完成新增耕地入库,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后期管护,为补充耕地提供保障。
  三是积极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的意见》(临政字[2021]40号),对城区及县化工产业园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利用、统一分配、统一监管),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安排用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要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建设项目设计、建设用地审批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并在相关行业限制建设单层厂房。要坚持“亩均论英雄”,严格落实各类企业用地综合评价机制,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实行分类管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用地标准、建筑容积率、能耗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积极盘活低效用地。
  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用地秩序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检察院、法院、供电等部门单位以及各镇(街、园、区)的作用,形成共同执法监管合力。要变被动执法为主动防控,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地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惩处力度,该拆除的强力拆除复耕到位,对于不易拆除能够完善手续的,要按照新的处罚规定,从严处罚,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真正形成不敢违、不愿违、不能违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加强装备配备,落实经费保障,为土地执法监察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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