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晋成,副主任衣萍、郭宝花、许孝新、傅来昌参加调查,县政府副县长王锡利陪同活动。

调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到沂山水库、冶源水库、原丹河砂厂采砂点等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议案的决议》,严格按照办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合理划定保护区范围,完善应急防护配套设施,建设隔离防护围栏4000米,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采砂洗砂、渔业畜牧业养殖、工业污染项目等进行了清理和取缔,有效保护了水体安全。
调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水源地保护的意义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关心支持水源地保护工作。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巩固扩大水源地保护整治成果,对保护区内应当关停的排污企业、土小项目、养殖项目等坚决予以关停,从源头上保护饮用水水质。要加强镇、街(园、区)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套完善隔离防护、视频监控、标识标牌等硬件设施,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公开饮用水水质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